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公施)〔2026〕194号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报来你单位提出的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收悉。
经审查,本次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同意你单位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施工许可。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