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政务公开 > 阳光政务 > 审批许可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粤交许可(航施)〔2026〕97号】

发布时间:2026-02-05 16: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打印】
-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航施)〔2026〕97号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清城区区级河流大燕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

  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清城区区级河流大燕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和专用航标设置方案,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你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我厅的审查意见组织项目施工,保障航道安全畅通。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城区区级河流大燕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审查意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2月5日


  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城区区级河流大燕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清城区区级河流大燕河综合整治工程位于清远市大燕河下游。大燕河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内河七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对工业园大桥至大燕河特大桥段、广清大桥至东丫塘堤围段、入北江河口段的河道清淤,以及入北江河口段新建234米护岸。其中工业园大桥至大燕河特大桥段疏浚里程9.29千米,清淤后河道底高程为3.82~7.21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广清大桥至东丫塘堤围段疏浚里程1.8千米,清淤后河道底高程为2.62~5.55米;入北江河口段里程2.13千米,清淤后河道底高程为-0.76~-0.45米;总清淤量约174.84万立方米。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方案,清淤主要采用绞吸船和挖掘机进行施工,护岸采用挖掘机和自卸车进行施工。本项目施工期采取区间通航。施工期对航道通航影响可控,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及警示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一)设置禁止通行信号标(浮标)2座、施工提示牌6座。

  (二)航标设置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施工组织方案中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严格按照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置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疏浚土应按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合法处置,施工期间禁止在航道抛弃废渣、废水等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8月31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施工方案如需变更,对航道通航造成不利影响的,你公司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未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将变更后的施工方案报告北江航道事务中心。

  (二)你公司要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严格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管意见和北江航道事务中心技术核查意见,及时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资料。

  (三)施工作业期间,你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要求,保障施工安全。

  (四)你公司应依法依规办理疏浚物处置相关手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