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外资)〔2026〕131号
珠海高速客轮有限公司: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报来珠海高速客轮有限公司《关于“新海山”“新海威”两艘高速客船申请扩大国内航线经营范围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79号令),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珠海高速客轮有限公司继续经营珠海市至蛇口及珠海市水路旅客运输。
二、同意珠海高速客轮有限公司“新海山”高速客船(288客位)、“新海威”高速客船(288客位)经营珠海市内海岛航线旅客运输(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
三、珠海高速客轮有限公司经营期间应保持企业经营资质符合相关要求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海事、船检等相关部门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监管和指导,确保航线运营安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