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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粤交许可(港澳)〔2026〕135号】

发布时间:2026-03-03 16:3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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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港澳)〔2026〕135号

爱达邮轮有限公司:

  你司委托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爱达地中海”邮轮航行广州至香港航线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司提交的申请符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是从事港澳航线水路旅客运输业务。

  二是你司自有船舶“爱达地中海”轮(总吨位85619、载客定额2680客位、主机功率35200kw)从事香港海港城码头-广州南沙邮轮母港码头旅客运输(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有效期为2026年5月4日至2026年5月5日的一个航次(具体船舶航次安排见附件)。

  船舶航行有效期内要保持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若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失效,本批文自动失效。

  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经营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广州市港务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资质动态保持;加强与辖区海事管理机构的对接协调,强化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合力做好监管工作。

  附件:“爱达地中海”轮从事港澳航线运输航次安排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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